【QQ群-添加、退出、查找】QQ群转让失败,怎么办?
1、提示“对方无创建同规模群的资格”:
如果接收方所拥有的群个数已达到上限或没有创建该群的资格,系统会提示转让失败,对方暂无创建同规模群的资格,建议您让好友解散不需要的同规模的群,或是您转让给其他好友。
2、提示“好友关系小于7天” :
转让群时需要您和接收方互为好友关系超过7天,若提示您不是7天好友关系,建议您打开好友的个人资料,在“故事”(QQ5.0及以前的版本)左下角处会显示添加好友的时间,或在“亲密度”(QQ5.1及以上的版本)中查看您加该好友的时间是否超过7天。如果您查看显示已超过7天,请联系好友也查询加自己为好友的时间是否超过7天,可能是单向的好友关系导致。
3、提示“由于安全限制,转让失败,请稍后再试”:
为了保证帐号安全,系统会自动对每次转让判断是否存在风险。如果存在风险,您将无法进行转让。由于此判断及操作无法人工干预,请您重新创建群使用,感谢您的谅解。
4、提示“号码异常,暂时不允许解散/转让”:
若出现此种情况,是由于系统检测到您的帐号在近期存在异常情况,为了保护您的QQ群使用安全,所以暂时无法直接转让QQ群。建议您稍后设置第二代动态密保手段(手机令牌、密保手机、QQ令牌)后再尝试操作。
5、提示“系统繁忙,请稍后再试”:
转让时若提示系统繁忙,建议您稍后更换个网络环境或更换时间段再操作。
6、提示“未知错误”:
建议核实下此群是否是通过付费购买的2000人群,付费购买的2000人群不支持解散和转让。
7、提示“该群被转让不足28天”:
为防止恶意转让QQ群,现增加了28天的冻结期。即:群被转让后的28天内,该群不能被新群主再次转让或解散;原群主可以在冻结期内通过QQ恢复系统恢复群主身份。新群主如需转让,请等待接手28天以后再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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